對于企業而言,有一位專業的法律人士是十分必要的,這一點相信大家都能理解。所以具有一定風險意識的企業一般都會聘請法務或者法律顧問,而很多時候,很多企業都會覺得聘請專職法務是比較劃算的,但事實或許并非如此。那么,企業法務與法律顧問的主要區別有哪些呢?

一、角色和定位
律師是以支柱性群體存在的,能夠全面代理各類訴訟,從宏觀、全局上掌控企業法律的一切問題,其業務成效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生死存亡;法務不同于律師,通常作為企業輔助性團隊而存在,職責主要在于保障企業的日常法務問題,工作內容比較單一。
律師對于企業風險的把控會產生更為明顯直接的必然關聯,而法務則達不到如此高度。
二、專業性
法務人員對于日常事務處理基本可以勝任,但受自身知識結構、工作經驗等方面的限制,其專業性尚有所欠缺。法務適合初創企業,同時需要兼任行政、人力等后臺管理工作。
執業律師具備深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訴訟經驗,能夠將專業知識與實踐經驗更緊密的結合,從而使其對防范風險方面更加敏銳。
企業風險重在預防,但并不能完全杜絕,當糾紛產生演變為訴訟時,律師強大的訴訟技巧,可以最大限度維護企業利益。
三、獨立性
法務人員是公司的員工,需要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企業要為其按月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對其進行管理。
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執業律師具有相對獨立性,無需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只按照雙方簽訂的顧問合同的相關約定提供服務。“外來的和尚好念經”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律師能夠置身于企業經營之外,提供更公正、客觀的建議和意見。
該處不同各有利弊,法務人員坐班制一天8小時工作時間均服務于企業,時間更有保障,與企業的業績息息相關。但當企業風險與員工權益或薪酬利益發生沖突矛盾時,由于缺乏獨立性,很難作出公平的處理或提出客觀的意見或建議。
四、工作效率
法務工作人員受到人數、工作量、工作時間等方面的限制,有時工作效率并不高。同時穩定的坐班制上班方式也很容易產生企業普遍存在的懈怠情緒。
而法律顧問律師則不同,與企業建立簽訂顧問合同后,律師會與企業管理人員保持密切聯系。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將可能產生的糾紛,盡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電子信息的發展,縮短了律師與企業間的實際距離,借助傳真、網絡、電話等通信技術,企業可以在需要時第一時間獲得律師的服務。
五、成本計算
就目前來看,要設立較好的法務部門或招聘專門的法務人員,每人每年的支出至少在10萬元左右(包括每月的固定工資、社保支出以及為其提供的固定辦公場所和設施等),更有甚者,能達到幾十萬。
一般情況下,聘請法律顧問的開銷都會低于設立法務部門或招聘法務專員,而且也省去了企業人事管理的負擔。
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企業法律顧問團隊由資深法律顧問、戰略規劃師、績效考核師及財稅師組成,專業的團隊為企業提供更高效的企業法律服務。
六、執業優勢
訴訟領域內,精通訴訟的律師遠勝于法務人員。而在非訴訟領域,律師也具有不可阻擋的優勢:資信調查、股權狀況、地籍房產狀態、知識產權保護、涉訴信息、履約能力等交易對象的機密信息,法務人員根本無法取得,而這些均屬于律師顧問服務的常規項目。
訴訟案件領域,法務沒有律師深諳其道,在處理問題時往往要多兜幾個圈子、多走幾步彎路。而律師,擁有更多的渠道獲取資源,能夠利用執業經驗輕車熟路的了解到對企業有利的機密信息。
非訴領域內律師可以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律師函、聲明等法律性質文件,法務人員根本無權出具。換句話說,律師可以完成法務的工作,但法務卻無法完成律師的工作,這就是律師專業性所在。
最重要的是,律師深刻了解合同前期簽訂、履行存在的疏漏,制度規定不完善會帶來多大的風險,血淋淋的教訓鋪墊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