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某女于某一直同時與幾個男子保持男女關系,在結識了男子呂某后,兩人建立了婚姻關系。但結婚后的于某仍然和從前一樣繼續與其他幾個男子保持男女關系,并且懷孕。丈夫呂某最終不堪忍受妻子的婚外戀情,決定離婚。
那么,妻子雖然懷的不是丈夫的孩子,但仍處于懷孕期間,丈夫可以提出離婚嗎?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34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中止妊辰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律師解答】
妻子出軌懷孕,丈夫在此期間可以提出離婚。
盡管《婚姻法》指定了一些保護婦女權益的條款,但是,為體現平等,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有些情節就不適用這些保護條款了。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即使妻子處于懷孕期間,丈夫也可以提出離婚:
第一,女方結婚后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而懷孕的;
第二,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中中止妊辰6個月內,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脅或者合法權益遭到女方嚴重侵害的;
第三,女方對嬰兒有虐待、遺棄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