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底,相信很多朋友都會遇到朋友欠錢不還的問題。當朋友、同事或是其他人跟自己借錢時,很多人礙于面子,最終把錢借給他人。在這些借錢的人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只借不還的,遭遇欠錢不還時該怎么辦?起訴有到底有用嗎?

第一種:先直接聯系對方讓還錢。相信很多人在看到這篇文章時這個方法應該已經試過很多遍了,那么你只能直接找到對方不要過分顧著所謂的情份的要了,其實很多人借錢不還,個人誠信都是有問題,這個時候靠誠信、情誼及道德想讓他還錢是比較難的。
第二種、走法律途徑。如果對方欠你的錢數目巨大或長期拖欠不還,那么我們毫無疑問要使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這也是借錢不還最有效的解決方法。
很多人都存在疑問,起訴真的有用能拿到錢嗎?答案是:非常有用!
首先,不管是欠條還是借條都存在訴訟時效,如果因為對方的拖延超過了訴訟時效,那么這個欠條幾乎相當于作廢,法院也將不再受理該案件。
其次,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封對方銀行賬戶存款、房子、車子、公積金等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最后,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起訴后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