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的經濟環境原來越好,人們之間進行的商業活動越來越多,自主創業的人也越來越多,由于我國的銀行借貸這幾年的借貸條件越來越嚴格,但是人們的借貸現象越來越頻繁,這時候一個新興行業不自覺間發展起來,那就是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比銀行借貸的條件要寬松很多,也比較方便。能夠借貸的數量相比較銀行也更寬松些,更多些。但是,同樣的遇到的糾紛和問題也隨之多些。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關于債務的糾紛的,其中就包括很多涉及到民間借貸 的問題,發生了債務糾紛,自己雙方無法解決,這時候就會通過法院進行處理,那么關于民間借貸被告方如何抗辯呢?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屬于民事訴訟,而我國法律規定民事訴訟需要在收到法院的起訴書之后,可以在規定的答辯權內提供自己的供答辯狀,為自己進行辯護,當然也可以通過委任律師的方法讓律師進行辯護。
下面是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內容進行辯訴:
1. 被告可以根據基礎的法律關系方面提出抗辯或者對訴狀進行反駁,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明以及相關的證據證明債務糾紛不是民間借貸引起的,法院應該根據被告提供的證據進行查明案件。
2. 如果被告辯駁已經還款了,那么被告要出具相應的證據證明已經償還了借款,在被告提供已經償還借款的證據后,原告也要有責任提供借貸關系仍舊成立的相關證據予以證明,然后等待法院的審查。
3. 被告如果抗辯借貸的行為還沒有實際發生并能后作出合理說明或者提供相應的證據,那么這時法院可以根據借款的金額,當事人的經濟能力和當事人雙方當時的交易方式或者彼此的交易習慣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作出合理判斷,當時是否真的飯熟了借貸事實。
4. 被告如果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資金已經用于償還雙方之前的借款或者其他的債務,那么被告應該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同樣的,在被告提供相應證據后,原告如果認為借貸關系仍然存在,那么就要承擔繼續舉證來證明雙方的借貸關系仍舊存在,借款方仍需要進行借款的償還。如果原告針對被告的證據不能做出反向舉證義務,那么原告將要承擔相應的可能敗訴的后果。
5. 被告提出關于借債合同的本身的非法性,以及此合同沒有生效,這兩點法院要通過雙方發證據進行進一步審判和判斷,雙方如果有證據證明一定要第一時間上交相關證明。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被告方被起訴如何進行抗辯的相關內容,大家今后遇到此類問題,一定要第一時間整理好相關的證據,關鍵時候進行舉證,沒有證據的,法院將認定為無效辯解。不論是起訴別人還是被被人起訴,都要在法院進行抗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