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民間借貸糾紛敗訴的風險,向法院起訴討債要有哪些證據?
一、向法院起訴討債要有哪些證據
1、債權憑證。即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
2、證人證言。如果借貸中存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證人,可以將其證人證言提交法院。
3、人保情況。包括保證合同,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4、物保情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和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5、不履行債務的證據。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6、交付借款的憑證。即債權人將借款現金交付的證明或轉賬憑證。
二、向法院起訴討債還要準備哪些訴訟材料
1、確保債權沒有過訴訟時效
法律規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就是債權的訴訟時效,如果在這兩年內沒有起訴,也沒有催款,就過了訴訟時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寫訴狀:可以委托律師起草,也可以自己起草,網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寫明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3、對方財產清單。如果有條件,可以先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查到有價值的財產,可以訴前財產保全,這樣就有保障了。
結 語
以上就是民間借貸中關于“向法院起訴討債要有哪些證據”的問題解讀,希望能為大家帶來幫助,如遇到較為復雜的情況,建議咨詢相關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