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可能會擔心拘留多久可以放人,刑事案件通常都會轉為逮捕,如果牽扯到大案的話可能會有很長時間了,嚴格的意義上來說不存在多久后放人的說法,刑事案件拘留后如果是抓錯人的話期限是10日,特殊的情況下是14日,對于流竄作案和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是37日,檢察院自偵案件決定的時間期限是14日,特殊的情況下期限是17日,刑事拘留的期間是被稱為黃金的時間段,應當把握時機。
一、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
當家人和親戚朋友被強制帶走后,很多都不知道如何應對,下面就說一下被公安人員帶走后的必備常識,帶走后首先要看能否取保候審,既和案件的具體情況有關,也和辯護策略和辯護技術有關。但是明確規定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取保候審的,也是看具體情況的,有些案件表面上不具有取保候審情形,實際也可以達到取保候審的目的。取保候審是指公、檢、法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防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二、聘請律師的問題
在我國刑事案件中已經犯罪的嫌疑人如果有家屬清律師進行保護的話可以得到相關的權益保護是最好的選擇了,在很多刑事案件中當事人和律師都沒有對案件有足夠的重視,這不得不說是一種遺憾,在取保候審和辯護階段是說服公安機關有利事實和澄清不利事實,乃至監督公安機關的訴訟行為,也是防止當事人被公安機關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找一個律師并不難,關鍵是找一個能辦事的律師,如何選擇到對的刑事律師?一般來說,可以從以下三個角度來判斷一個律師:執業領域、執業經驗和專業研究。至于宣揚包打官司或者宣揚自己影響力的,應當謹慎選擇。
三、如何接濟犯罪嫌疑人
突發事件的來臨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都會向家人聯系得到給予接濟,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環境相對好一點,這是被羈押人員能感受到看守所外親屬好友的發主要方式了,關于看守所的規定并沒有統一的方式,大多數看守所可以通過交現金和銀行轉賬,家屬最好是到看守所了解一下情況。
四、不要做以下行為
走關系撈人。由于司法環境的改善,這種方法不僅難以奏效,常常會遭遇被騙,甚至涉嫌行賄,把自己也搭進去。這方面的教訓,有過太多案例,隨便上網搜索一下,都有一堆。打探案情。打探案情,現在有一定的難度,實際上可以打探到的案情,都是可以通過律師通過正當渠道了解到的,沒有必要走關系、托人情去打探案情。
在證據上耍小聰明,企圖偽造證據,這種做法的后果和風險,很多人都知道,不累述。
95%的人對這些內容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