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被單位辭退,員工如何維權?
委托人:李某
案由:追索勞動報酬糾紛
案號:豫勞人仲案字{2016}113號
受理法院:河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主辦律師:王曉丹
辦案律師:王曉丹
案情簡介:
申請人自1990年9月份到被申請人某學院工作,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學生食堂從事面點廚師的工作,申請人期間盡職盡責,但是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2016年7月10日,被申請人無故將申請人辭退,使申請人喪失了養家糊口的經濟來源,申請人無奈遂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委裁判:
經某勞動仲裁委員會依法釋明并確認,在仲裁員的主持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調解。
調解協議如下: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于2013年底解除
2、被申請人某學院于2017年3月15日前支付申請人李某48000元;
3、申請人李某不再向被申請人主張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各項權利,雙方之間再無其他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