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子首付是一方婚前支付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前買房婚后還貸的房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以自己協商如何分割房子,如果不能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屬于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房子在離婚的時候如何分割,主要是看它的產權上到底是幾個人的名字,如果夫妻都有名字在這上面肯定是共同財產分割的。房子首付是一方婚前支付離婚時要進行分割但不知道該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