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出車禍能獲得雙份賠償嗎
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得在上下班的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的,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由工傷保險對勞動者進行賠償,那么上班出車禍能獲得雙份賠償嗎?
上班出車禍能不能獲得雙份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從性質上看,工傷保險是對商業保險的一種提升,屬于社會保險范疇,與私權救濟性質的民事賠償責任有著根本差別。在商業保險中人身傷害允許雙重賠償,如果勞動者遭受工傷,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并未規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賠償,就不再支付相應工傷待遇”,因而,勞動者完全可以既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即工傷待遇和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
對“上班出車禍能不能獲得雙份賠償”問題進行的解答,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同時主張兩種賠償是不沖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