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不堵車方便停
深得大家的喜歡
但是就在近日
遼寧鐵嶺一電瓶車車主
被判刑3年8個月
賠款133.5萬
事情還要追述到2018年
2018年11月3日12時,遼寧鐵嶺開原市福源華城二期25號樓1單元一層樓梯間的電動自行車在充電過程中突然爆炸,強大的爆炸沖擊力瞬間把正巧路過的一對母子嚴重炸傷。
母親在被送往醫院的路上,就因傷重不幸離世。五歲的孩子受傷十分嚴重,雙目失明,全身多處燒傷,肺部嚴重感染,當晚輾轉5家醫院,最終經多次搶救無效,不幸亡故。
最終,電瓶車車主因失火罪被判刑3年8個月。而當事人丈夫在痛失妻兒后,將小區開發商、住宅公司和李某告上法院,索賠各項損失180余萬元。
你不清楚的法律鏈接
《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消防法》第28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
1、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2、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3、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小編一再提醒過大家
電瓶車停放及充電問題
數據也表明
電瓶車引發的多起火災事故中
80%都是在充電時引發的
而致人傷亡的案例中
90%在門廳
過道以及樓梯間等場所
就在剛結束的5月
全國各地已經接連發生多起
與電動車有關的悲劇事故
5月10日
成都一小區電梯內電動車爆燃
5月10日晚上7點左右,成都成華區叢樹家園小區一男子推著電動車進入電梯后,車輛突然冒出濃煙隨后爆燃,火焰和濃煙瞬間吞噬整個電梯轎廂,造成現場電梯內5人不同程度受傷。包括一名嬰兒。圖片
5月14日
北京一居民樓電池起火
5月14日凌晨,北京西城區某小區一戶居民將電動三輪車的電池拿回家充電后突發火災,火災還奪走了該家女主人的生命,女兒受輕傷。
5月19日
上海青浦區一居民違規充電
5月19日晚上,上海青浦區陳橋村一居民家中正在充電的電動車起火,所幸火勢得到及時控制沒有擴大,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后,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慘烈的結果
不僅給傷、死難者家屬
帶去難以抹平的傷痛
也給大家帶來極大的警示
如何避免發生悲劇事故
每一位市民都應該牢記于心
電動車嚴禁進樓入戶
不要在樓道、室內停放電動車
或為電動車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