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盛傳的
“10月的工資可以提前至9月發”
是真的嗎?
趕緊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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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工資可以提前發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寫道: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號前發工資,
這就意味著國慶假期,
有不少單位9月底
就會發放10月份的工資
工資必須按約定時間支付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規章制度中寫明或與員工約定發工資的固定日期,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1個月的(即除了年工資、季度工資),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7日。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補充規定第4項第2款規定
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國慶加班費
不得以實物或過節費沖抵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中明確: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因此,安排職工加班,必須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實物或過節費來沖抵。
👉加班費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天數×300%
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天×休息日加班天數×200%(若用人單位不安排補休)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注: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大家看看自己的工資發放日
符不符合提前發的條件
再轉告身邊的小伙伴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