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怎么寫才能保護我的利益?這是很多面臨簽訂合同的當事人都面臨的一個問題,實際上這個問題真正所涉及的是一個合同簽訂的風險防范問題。
一、思想上重視合同簽訂,預防糾紛發生
合同是與業務交易對象在發生買賣或其他法律關系(比如租賃、承包、合伙、出借等等)時,簽訂的確定雙方權利及義務的法律文件。
規范、完善的合同書能夠促使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提高履行效率,保證交易順暢進行;
要想預防合同履行中未知的風險,首先必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合同的簽訂。
二、做好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工作
這主要包括:
(一)對交易客戶的基本情況有所了解。
1、如果交易客戶是自然人。我們需要了解對方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現在住址、資信狀況以及是否對合同標的物有處分權等情況;
2、如果交易客戶是企業法人。我們需要了解對方的經營范圍、行業資質、資信狀況以及即將在合同書上代表簽字的負責人身份信息等。
(二)與對方進行協商交易內容。
這一階段實際上是確定交易內容和雙方權利義務的談判階段,在法律上叫做要約和承諾。您要根據交易業務的特點、市場行情以及自己的實際情況盡量爭取利益的最大化。
(三)草擬合同。
雙方協商一致后,要及時簽訂書面的合同,把協議一致的結果及時用合同書固定下來,以便雙方遵照執行。必要時,請律師幫忙草擬。
三、規范合同的內容書寫
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尤其是不要在合同中使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復,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被對方鉆空子。
實踐無數次證明,合同越簡單,風險就越大。如果客戶抱怨合同內容過于復雜,并因此拒絕簽訂合同,只能說明該客戶管理素質較差或該客戶有欺詐的嫌疑。
對于合同條款的審查,不僅要審查文字的表述,還要審查條款的實質內容。
(一)核心條款:標的條款
一般來說,標的條款至少應當具備如下關鍵性內容:
1、標的物的名稱:用正式名稱,而且用全稱;
2、有商標的寫明商標;
3、標的物的品種、規格、有無配套件等。
(二)數量條款
數量條款通常包括計量單位、計量方法和具體數量三個部分。
(三)質量條款
我國現行的產品質量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一,凡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合同中應當采用;
沒有上述標準的可以采用地方標準、企業標準;
第二,特殊商品沒有質量標準的,雙方可以約定質量標準,但約定的標準要能滿足實際的需要,且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三,應認真審查合同中約定的標準和客戶的需求是否一致;
第四,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質量標準,法院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會按照社會上同類產品的一般質量標準或該種類產品應當具備的一般性能來認定合同的質量標準,這樣對涉訴雙方都會有一定的訴訟風險。
(四)檢驗條款
包括檢驗的時間、地點、標準、費用、主體以及質量異議期限。
(五)價錢條款
包括支付總額、支付對象、支付方式(現金還是轉賬;分期還是一次性支付)、支付時間。
(六)合同履行條款
也可以說是合同標的物交付條款。交付標的物條款一般包括交付的時間、地點、確認等。
(七)其他條款
包括違約責任條款、合同解除條款、合同續訂條款、合同爭議解決條款以及合同的最后條款,比如“合同雙方對上述所有條款均完全理解,簽訂也完全自愿”,這樣做主要是為了避免出現格式條款被撤銷或無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