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其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引起國民的廣泛關注。隨著社會壓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現率逐年遞增。婦女和兒"/>

7月2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其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了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引起國民的廣泛關注。隨著社會壓力的增大,家庭暴力出現率逐年遞增。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當家庭暴力已經成為日常時,就必須要果斷向法院申請離婚,同時收集對方家庭暴力的證據,有利于在訴訟中請求對方賠償。
何謂法律上的家庭暴力?
指夫妻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形式主要包括身體暴力、冷暴力、經濟暴力、性暴力等。
家庭暴力的特征:
(1)發生于家庭內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具有特定的親屬關系。這些受害者(大多為婦女、兒童或老人)往往缺乏獨立的生活能力和自衛能力,同時,存在“家丑不可外揚”的觀念,所以,長期對暴力行為采取哭泣、忍讓或沉默態度,從而導致施暴者有恃無恐,氣焰更為囂張。
(2)侵害的客體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權,例如: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婚姻自主權、性權利等。
(3)施暴者在主觀上往往出于故意,而且,施暴行為在時間上具有一定連續性的。
怎樣面對家庭暴力?
1、正視問題存在,不可過度忍讓;
2、及時通報雙方家人,取得雙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
3、再次發生時,要爭取對方工作單位、婦聯、工會、居委會或村委會、政府基層組織的幫助;
4、必要時及時向110或者公安部門報警求助,及時遏制家庭暴力的升級,避免惡性事件發生。
5、對方不思悔改,屢次施暴,確已無可救藥時應果斷離婚,擺脫不幸婚姻的束縛。
因家暴如何起訴離婚?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
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家暴證據如何搜集?
1、報警后警方的出警記錄。出警記錄便成為最好的證據,且證明力較高,高于一般證據。
2、向當地婦聯投訴后的接訴記錄;
3、醫院診斷證明。以醫院的病歷記載、醫療費單據作為證據。但有一個問題是其不能作為直接證據,因為單憑病歷記載不能證明家庭暴力與傷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必須和其他證據一起使用。
4、證人證言。如鄰居、親戚朋友的言詞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