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最終都會生老病死,一輩子的收獲與珍藏都會由后人來繼承,那么人去世后留下的遺產該如何繼承呢?今天小編就結合案例為大家詳細的分析一下。
第一,先說說什么是遺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含以下八項: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八)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二,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遺產繼承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遺囑繼承,一種是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相信大家都能明白,那就是提前把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并把分配的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寫出來,當去世后會按照遺囑來分配遺產。
法定繼承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繼承的人數及順序。法定繼承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大家看起來可會有點繞,今天通過一個典型的案例給大家分析一下。
【案例】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親王先生十年前去世,母親與奶奶相繼過世。父母親生前在留下一套127平米的房子,價值大約300萬元。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現在母親、奶奶也都去世了,而小麗也已經結婚成家,女兒兩周歲,再過一年就上幼兒園了。父親名下的房是學區房,因此小麗就想父親的遺產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聽起來挺簡單,但實際這套房子分割起來特別的麻煩,
1、父親去世的時候,奶奶在世,奶奶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
2、奶奶有四個孩子,奶奶去世,四個孩子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
3、父親在家排行老三,老大在小麗父親過世時已經過世,大嬸還在。大伯大嬸有三個男孩,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嬸有兩個男孩,姑姑和小姑父健在,有一個女兒。
小麗的家庭關系基本上確定了,如下圖:
遺產繼承情況分析:
1、這套房子是小麗的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½屬于母親,½屬于父親的遺產。
2、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么三人平分½。因此你母親在原有½ 的基礎上再獲得⅙,合計⅔,你分得⅙,你奶奶分得⅙。
3、在小麗母親去世后,母親只有小麗一個繼承人,繼承的份額⅔,如果此時,小麗懂得遺產是如何繼承的,此時如果辦理過戶,只需要奶奶簽字同意放棄遺產,她便可以順利的將該套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由于小麗錯失了最佳時期,所以還有后續。
4、小麗奶奶過世后,屬于你奶奶的⅙本該由小麗父親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大伯和小麗的父親先于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大伯和父親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小麗父親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5、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二伯離婚后,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二伯1/48,二嬸1/48。
6、小姑姑和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7、小麗的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繼承母親的份額)=7/8。
遺產繼承分配比例圖
這是一個相對復雜的案例,但也是很典型的案例,小麗想把這個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需要以上的7個人到場簽字放棄該遺產的繼承,小麗才能將房屋進行過戶。如果小麗懂得遺產繼承的方式在母親去世后奶奶在世的情況下,由奶奶放棄遺產直接辦理過戶就會省去很多麻煩。因此,希望這篇文章可以幫助更多的人。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