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離婚時都會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離婚房產的分割就成了一個共同財產分割的重要的一部分,離婚的房產分割具體都有哪些的方面呢,那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離婚時房產分割的相關法律知識!
夫妻之間的商品房權屬的分割問題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款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的。這種一般屬于是婚期的財產,離婚時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一方湖青年付了全部的房款,婚后取得房產哼的,這種情況和第一種的情況本質上的相同的,唯一不同的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是不同的,這種情況
一般也是婚內的財產。
三、一方婚前以惡人的財產按揭購買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償貸款的。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離婚時,房屋的歸屬分割一般分為以下的三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財產以個人次啊饞按揭購買房屋按照按揭,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名下,該房屋屬于是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注意的是需要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實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房屋就是個人等等財產另一方物權分割財產。
2、對于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情況,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的購房時,其他的共同出資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沒有換的債務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的和為償還清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于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于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
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于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后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并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四、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的。
對于這種情況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當注意的是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的價值分割時是按照市場上的價值計算的,不按當初的購買方的合同金額計算,如果設計到貸款的話就先要將貸款的部分除去。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房產分割的具體方法作出的詳細解答。根據上文可知,依據房屋性質不同,當事人能否分割房屋或分割多少房產的結果也有所差異。如果你對分割離婚房產還有其他疑問,你可以到我們網站咨詢我們的律師,我們將竭誠為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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