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標準包括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和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傷殘等級認定標準影響著受害者可以獲得的殘疾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下面是小編為您詳細敘述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標準有關的信息。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的地方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得,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入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的定性。新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再次對殘疾賠償金的性質予以確認,明確規定殘疾賠償金屬于財產損害賠償,而并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4.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由此可見,受害者因為傷殘獲得的賠償金額是有根據的,如果當然,如果受害人因傷殘而際收入并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如果您還需要了解更多與之相關的信息,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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