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將車借給小王,小王在路上除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小王負全部責任,那么小明作為車主,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呢?
根據民法典1209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車主存在哪些過錯呢?
1、將車借給喝酒、吸毒的人;
2、明知道自己的車存在故障,存在安全隱患出借的;
3、將車借給沒有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準駕車型不符的,比如C2就不能開手動擋的車。
車主存在以上過錯的,車主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另外要提醒車主的是,及時購買交強險或商業險,告知借用人,未經同意不得將車借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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