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一個經濟類的律師事務所,律所每天接待各種因借條寫的不對而受損失的當事人!借條不是簡單寫幾行字就行了,借條應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且能夠作為證據保護當事者的利益,至于借條怎么打?以及經常發生糾紛的一些問題,在這里總結一些經驗分享給大家。
第一種: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規避方案:打借條時一定讓借款人按照身份證上姓名及把身份證號一起寫上去,這樣即使借款名字書寫潦草,也可以憑身份證號確定其人。

第二種:借條偷梁換柱,債務人讓別人代其簽名
借給誰就讓誰打借條,不要把錢借給張三,而讓李四打借條。這看似是不可能的,但實踐中卻常遇到這樣的問題,而且,這種做法極容易出糾紛。規避方法:借條書寫現場完成、不得離開視線,不得代寫。
第三種:利用文字歧義賴賬
案例: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條一份。一年后李某歸還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條撕毀,其重新為周某出具借條一份:“李某借周某現金10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又可以解釋為“尚欠”。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周某不能舉出其他證據證實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權利不會得到保護。
規避方法:借條內容應反復閱讀,不留歧義,避免使用有歧義的詞語。
第四種:財物不分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這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倍有余。
規避方法:寫明借款用途,事由詳細列清。

第五種:出借人在借條上更改金額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辯無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后便在后加了“1”。
規避方法:金額的阿拉伯數字后面追加漢字大寫,謹防篡改。
第六種:借條未明確利息,起訴利息未獲法院支持
案例:張三向李四借款若干,口頭約定利息為月息2%,但借條上并未明確。后張三逾期未還款,李四持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張三承認本金但不承認約定了利息。經法庭審理,以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李四關于利息的訴訟請求。
附:借條模板
借條寫起來很簡單,但是也有一些小竅門,今天煥廷律師團隊特意為您整理了一張借條范本,大家可以用作參考。
借條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于 年 月 日向出借人 借款 人民幣元(大寫) 元,借款期限 月,月利率 ,于 年 月 日歸還本息。如不能按時歸還,愿承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借款人(簽章): (身份證號)
擔保人(簽章): (身份證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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