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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民間借貸越來越普遍,借貸的數額越來越大,而一些人在借貸時卻故意為對方設下圈套,以致引發了大量糾紛。河南煥廷律師事務所專業民間借貸律師為此提醒廣大群眾,民間借貸謹防陷阱。
對于民間借貸常見的九大陷阱,河南煥廷律師事務所專業民間借貸律師將為大家一一進行講解
陷阱一:在寫借條時故意寫錯姓名
【案例】
王強向遠親張昆借款20萬元,約定一年后歸還欠款及利息。但王強在借條上故意將“張昆”寫成“張琨”。將“王強”寫成“耗子”(王強的小名)張昆當時沒有注意。到還款期后,張昆催要借款,對方卻以借條名字不是張昆并且借條上借款人的名字與自己的真實名字不一致為由,拒絕還款。多次協商無果,無奈之下,張昆只得借助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針對此案例,“張昆”和“張琨”“王強”和“耗子”從法律的意義來講,“張昆”和“張琨”并不是同一個人,“耗子”也無法證明是王強。如果僅憑此借條去打官司,維護合法權益,基本無勝訴可能。
如果您遭遇這種陷阱時,請不要慌張,煥廷專業借貸律師教您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首先,大家在借貸時一定要謹慎小心,一定要看清借條的內容防止掉入其中的陷阱。一旦發現有錯別字,或名字與身份證不符時,及時讓借款人補打一份正確的借條,并將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寫入借條中。
其次,收集相關的證據,如知情或在場的證人證言,電話錄音,銀行匯款記錄等證明確實存在向對方借款的憑證。
最后,及時委托專業律師介入處理,可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筆記鑒定。最終維護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煥廷專業借貸律師提醒大家在寫借條時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素。書寫每次借款交付的日期以及交付金額。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那就是還款時間和借條書寫時間。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需提醒大家在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而且在借款人簽名的時候,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同時借條的書寫人最好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以防借款人以內容非其原文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