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寫明利率的借條如何計付利息?
【案情】
2014年8月6日,劉某向李某借款13萬元,劉某向李某出具借條一張,載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幣130000元(一年內不計息)”劉某并簽名按捺手印。
【案例評析】
相對于原告的陳述來說,借條是書證,書證的證明力大于當事人的陳述,在沒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且被告未到庭情況下,當事人陳述不能推翻書證。
因此,本案中在無其他證據推翻情況下應以借條上載明的13萬元計算為借款本金,借條上無約定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自起訴之日起計算利息,故應判決償還借款13萬元,自2015年7月10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相關知識】
民間借貸年利率的“兩線三區”
一、何謂“兩線三區”
“兩線”指年利率24%的司法保護線和年利率36%的高利貸紅線。
“三區”指:
①司法保護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此時約定的利率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②無效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③自然債務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間。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含義:
第一,法院對出借人起訴主張該區間部分利息的,不予保護;
第二,若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司法不再干預;
第三,但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償還,即借款人抗辯要求返還或折抵該部分已支付利息的,法院將不予保護。
即自然之債,已經支付的利息不能索回,未支付的利息可以不再支付。
二、“兩線三區”的核心要點
綜上,“兩線三區”的核心要點是:
1、約定利率24%以下的部分,法院支持,判決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約定利率24%至36%的部分,自然之債,已經支付的利息不能索回,未支付的利息可以不再支付;
3、約定利率超過36%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已經支付的可以主張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