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的標準是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大小來確定一下賠付項目的賠付金額。
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包括必賠付項目和其他賠付項目。
必賠付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其他賠付項目指的是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主要項目具體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1、范圍: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
2、計算公式
醫療費的計算主要是以“必須”為其標準。所謂必須,解釋上應當以合理支付為必要。受害人在什么情況下花費的醫療費構成合理,為事實問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加以確定。
例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擅自住院、轉院、自購藥品、超過醫療通知的出院日期而拒不出院、擅自在指定醫院以外多處就醫、治療非交通事故損傷或疾病所花費的醫療費用,便不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醫療費范疇內。
其計算公式為:
醫療費賠償金額 = 診療費 + 醫藥費 + 住院費 + 其他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醫療費,責任人可以在結案前以及結案時預先支付受害人,也可以在受害人確需治療時支付受害人。
二、誤工費
1、主體:受害人及其需要參與交通事故處理的近親屬
2、計算公式: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期限
(1)誤工收入
A、有固定收入
a、受害人誤工費賠償金額 = 實際減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收入-事故受傷后收入
b、近親屬誤工收入=日工資×誤工天數
B、無固定收入
誤工費賠償金額 = 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誤工期限
無法計算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
受害人誤工費賠償金額 =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 的平均工資×誤工期限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一般是20-50元/天
四、護理費
(一)護理人員有收人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已在前文誤工費賠償金額計算公式部分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在此不贅言。)
(二)護理人員無收人的或者雇傭護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此處所謂“無收人人員”,包括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各類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其他未參加工作的16歲以下的少年,以及鄉村已達勞動年齡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等。其計算公式為:
護理費賠償金額=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五、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傷殘系數”計算是按照比例賠償,一級傷殘為100%,即全額賠償,賠償額既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二級傷殘一般為90%,三級為80%,以此類推,十級為10%。
六、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七、死亡賠償金
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賠償,生命無價,也無法予以賠償。立法上設立死亡補償費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屬的生活,撫慰死者家屬所遭受的精神創傷,彌補死者家屬所受到的相應的財產損失。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關于“20年”,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比如61歲,計算為19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八、被撫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
關于“撫養年限”,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需要注意的是,
1、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此項費用已被醫療費所涵蓋,也不包括受害人或其親屬宿于親友家的費用。
2、住宿人數有限制:以3人為限。
3、住宿費還應當憑據支付,否則無法主張。
十、喪葬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需注意的是,在確定喪葬費的標準時,要講求實際和客觀,不能講排場,更不能搞封建迷信而影響社會風氣,否則,不合理的一切開支,不能列人喪葬費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