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酒駕和醉駕,相信很多人都傻傻分不清楚,都不知道他們的區別在哪里?甚至前日有司機師傅打電話過來咨詢:“我就喝了點酒,沒有撞到人,之前也沒有違章和違規駕駛,第一次犯錯,更沒有沒有犯罪前科,交警大隊的人怎么就把我起訴到法院,說要判我的刑,抓我坐牢,我感覺很冤枉啊!”
那么,問題來了,酒后駕車會判刑嗎?
酒駕與醉駕
其實,酒后駕駛分兩種:
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酒駕);
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醉駕)。
目前,飲酒駕駛屬于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于犯罪行為。
處理方法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二、酒后駕車會判刑嗎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