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債務人是可以將其債務對外轉讓的,但該行為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行。那么,在法律上,債務的轉讓需要有哪些條件呢?對債務進行轉讓時,除了要符合這些法定條件以外,還需要注意相關事項。那在實踐中,債務轉讓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債務轉讓要有哪些條件
債務轉讓需要具備四個條件:
1、債務轉讓必須是有效的債務。
債務有效存在是債務承擔的前提。債務自始無效或者承擔時已經消滅的,即使當事人就此訂有債務轉移合同,也不發生效力。
2、債務轉讓中被轉移的債務具有可移轉性。
不具有可移轉性的債務,不能夠成為債務轉移合同的標的,如與特定債務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聯系的債務,需要債務人親自履行,不得轉讓;當事人特別約定不能移轉的債務以及不作為義務只能由約定或特定的當事人承擔,不能轉讓給他人。
3、債務轉讓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規定。
債務轉讓涉及的第三人須與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就債務的轉讓達成合意。
4、債務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
二、債務轉讓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債務轉讓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2、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但該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有關債權債務方面相關法律問題,您可以撥打電話:400-888-6947,咨詢煥廷法律服務團隊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