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1月3日訊 記者葛曉陽 近日,司法部司法鑒定管理局組織專家修訂了2010年度至2011年度頒布的《親權鑒定技術規范》等8項技術規范,重新印發并推薦適用。自印發之日起,這8項技術規范舊版廢止,不再適用。
據了解,修訂工作主要是針對原技術規范中表述不適宜的內容和老舊數據進行修改和補充,對一些滯后的技術內容和指標水平重新審核,確保規范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隨著科學技術的日益發展和司法鑒定新技術、新方法的不斷更新,一些舊的技術規范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司法鑒定活動的需要。為滿足鑒定需求,司法部高度重視司法鑒定標準化建設,結合司法鑒定實踐急需,積極開展司法鑒定技術規范研制工作。截至目前,司法部已分四批次頒布司法鑒定技術規范74項,覆蓋了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等專業,填補了所屬領域技術標準的空白,初步滿足了鑒定需求。
近年來,司法部在不斷推進技術規范研制工作的同時,積極加強溝通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訴訟急需的重要技術標準,不斷健全完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相銜接的司法鑒定標準體系。2013年和2016年,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以五部門聯合公告的形式發布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進一步提高了人體損傷程度鑒定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鑒定的科學性、規范性,改變了司法實踐中多個鑒定標準并存、適用不規范的狀況,保證訴訟活動順利進行。
據介紹,司法部將進一步加強與國家標準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商,著力構建符合憲法法律規定的、適應訴訟需要的統一的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切實解決實踐中因鑒定標準不統一導致的多頭重復鑒定和鑒定爭議等問題,統一司法鑒定技術標準,更好地為司法審判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