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社會有各種的因素導致夫妻離婚,但離婚的現象對整個家庭都不是很好,首先就是在離婚之前考慮下孩子和整體家庭能走阿斗現在是多么的不容易,真正是因為感情屬于空白的情況下再走不理想的流程才考慮走法律途徑。現在夫妻離婚之外還有財產的糾紛,夫妻財產的糾紛也是社會上的受爭議的熱點,在離婚的過程中往往充滿了許多的困惑,本文大意就是關于夫妻離婚時會遇到那些,如何處理。
在夫妻離婚時夫妻的債務糾紛涉及到哪些問題,如果處理的話該怎么分,有些是個人的債務哪些的共同對債務。
一、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夫妻共同點 債務糾紛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下就是關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注意事項。
1.婚前一方的借款購置的財產已經轉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需要負責共同個的財產債務,都是屬于夫妻共同的分擔范圍內。
2.夫妻為家庭生活所負擔的債務也是屬于夫妻共同承擔的范圍。
3.夫妻雙方在生活期間所從事的生產、經營的生活和其他的債務也是屬于共同的債務,其中一方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經營的收入用于家庭的生活或者配偶分享其中的一部分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療疾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為贍養負有的贍養的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夫妻雙方一方支付的教育、培訓所需的費用都是屬于債權債務的范圍。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二、夫妻個人債務有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
2、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3、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酗酒所負債務。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6、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解決了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哪些是夫妻個人債務后,下面我們來看看法律上對夫妻債務,離婚怎么分,如何處理是怎么規定的。
三、離婚債務怎么分,如何處理?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和司法解釋規定,離婚時原來夫妻的共同財產共同生活的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的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還清,財產各歸所有,由雙發的協議清償,一些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意思就是夫妻的共同債務是由夫妻共同償還的,離婚時對夫妻的債務分割未能達成一致的分割意見,如果不清可以向法院予以判決分割,對于夫妻的一方的個人債務,由夫妻已發給的個人償還,對于另一方債權人沒有索要欠款的權利。
以上就是關于離婚債務如何分的的詳細內容,如何處理的簡單分析在實際生活中,對婚內一方有借款屬于是一方的債務還是夫妻共同的債務還要具體看是否有表明婚內債務是個人的債務,還是屬于夫妻的債務,最主要的就是先把個人債務和夫妻的債務區分開,然后根據法律的規定予以分割即可。
最后,需要提醒以下大家,對于婚內夫妻一方借錢用于自己消費、揮霍的,一定要記得保存相關證據,否則就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一起來償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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