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一種處罰措施,而在名字上拘役與拘留是很相似的,一般情況下我們說的拘留都是指的行政拘留,也就是說是行政處罰,那么拘役是否也屬于行政處罰呢?關于這個問題,請大家閱讀由河南煥廷律師整理的下文了解。

拘役和拘留是兩個非常相近的名詞,而且都是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情況,所以很容易被大家混淆。我們來看一看這兩者的區別所在。由于拘留有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之分,這里就以行政拘留來進行分析。
首先,從法律依據上來說,拘役屬于一種刑罰,判處拘役的法律依據是刑法。是對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的懲罰。而拘留屬于行政處罰,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判處的懲罰措施,是針對違法行為的懲罰措施。
從時間上說,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一年。而拘留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數個違法行為并罰的不得超過二十天。
從執行機構來說,都是由公安機關執行,但拘役是在看守所執行,每個月可以有一到兩天與家人團聚,拘留是在拘留所執行,在執行期間不得與外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