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詢法院判決的執行情況?法院判決后不執行怎么辦?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會遇到有些問題通過咨詢調解就能解決而有些問題卻只能上交法院交由法院判決,法院的判決是具有公正性和強制性的,不管結果如何最終都會被執行,但具體的執行情況和時間卻沒有具體規定,那該怎么查詢法院判決是否被執行呢?法院判決后不執行怎么辦?下面河南煥廷律師整理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怎么查詢法院判決的執行情況?
1、打電話到所屬法院執行局查詢情況
2、案件所屬法院的官網可提供查詢,但是你需要有案號和法院提供的密碼(密碼在受理通知書上會有)
3、上面兩種方法都不行就直接打區號+12368查詢熱線查詢
4、如果你委托的律師是你要查詢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師就可以直接拿當時案件的委托書去法院查詢。
二、法院判決后不執行怎么辦?
1、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后果
法院的判決是賦予國家強制力的,你應該主動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個后果:
1、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措施很多,可以對你的住宅進行搜查,包括拍賣、變賣、扣押你的財產,凍結你的銀行帳戶,還可以查封你的住宅。
2、如果拒不執行,法院可以處于15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下罰款,并且可以重復適用。
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就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就算經過了以上處罰,行為人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除非永遠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如果只是暫時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會中止執行,等到行為人有財產可以執行的時候,法院就會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