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州2月11日四川男子胡某為解饞,用彈弓捕獵了60多只麻雀,卻沒想到這件“小事”讓自己不僅被判刑賠款,還要在媒體登報道歉。今年1月底,這起由浙江省溫嶺市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非法狩獵案件落槌。“真是太丟人了,以后這種事萬萬不能做”,胡某收到判決書后懊悔不已。 胡某是四川內江人,在一直在溫嶺市新河鎮打工。去年8月,胡某閑來無事,看到樹林間鳥集鱗萃,于是產生了打鳥的想法。
8月22日晚上,胡某攜帶自制的彈弓和泥丸,來到新河鎮新新南路綠化帶的大樹邊,打下了40多只麻雀。隨后,胡某把打到的麻雀帶回出租房里拔毛、剝皮、洗凈后放進了冰箱準備食用。第二天晚上,他再次到相同地點打下了20多只麻雀。
胡某的行為被熱心市民看到后報警,聞訊趕來的民警在胡某的出租房將其抓獲,并現場查獲鳥類死體66只、彈弓1把和泥丸1袋。

經司法鑒定,這66只麻雀屬于雀形目文鳥科[樹]麻雀,屬于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三有”動物。農林部門出具的《野生動物價值認定意見》,確定66只麻雀的整體價值為人民幣19800元。
案件移送至溫嶺市檢察院后,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胡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及生物多樣性,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其行為不僅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應在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追究其賠償損失并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
溫嶺市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胡某賠償國家資源損失人民幣19800元,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最終,法院經審理作出宣判,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同時,支持了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訴訟請求。
目前,胡某已交納了賠償金,并在當地登報道歉。據悉,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中的被告登報道歉,在溫嶺市尚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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