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壓力大 離婚不離家
小張(男)和小段(女)是大學讀書時的同班同學,從大一起兩人就成了情侶關系。一畢業,兩人就領取了結婚證。然而,結婚后不到半年,兩人的關系開始惡化,最終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終于,在2013年4月,兩人辦理了離婚證,期間兩人忙于工作,并未生育子女。
隨后的麻煩讓兩人始料不及。兩人婚后也沒存多少錢,誰都不可能再出去買房。于是,小張將原來的書房改成了臥室,兩人分在兩個房間睡。
這個孩子是意外
一次,小張因工作應酬醉酒回家,小段念著舊情伺候小張休息……三個月后,小段發現自己意外懷孕,將此事告知于小張,兩人因此產生分歧。
“蝸婚”,是網民現下對離婚不離家、直面種種無奈的一種現狀描述,說的就是上述案情中的小張和小段,筆者認為,蝸婚是比蝸居還要辛酸艱苦的生活狀況,對于當事人來說,如何處理蝸婚期間財產問題分割與孩子撫養的問題是最重要的。
一、離婚住一屋,責權要分清
“蝸婚”不違反法律,但同時,“蝸婚”易產生諸多新矛盾、新問題,主要的是容易產生進一步的“感情糾紛”或者“財產糾紛”。
筆者建議“蝸婚族”,第一,如果兩人不想復婚,那么在離婚后盡快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或者進行“財產公證”。另外,為避免感情糾紛,雙方也可以考慮將房屋出租,一來可避免出現新的“感情糾紛”,二來還可共同增加收益。
第二,可以申請復婚登記。因為針對離婚后私自同居的這種不作為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第三,可以解除兩人非法同居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當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二、離婚后同居生的孩子怎么辦
對于離婚后私自同居所生育的子女,離婚后雙方仍應承擔撫養義務,一直到孩子18歲成年。而撫養費的承擔應該實際負擔能力以及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