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常傾述與萬姍姍是大學同學,兩人畢業結婚后相敬如賓,十分恩愛,結婚兩年后,常傾述認識了年輕漂亮女孩方玉詩,兩人很快墜入愛河,萬姍姍得知后,與丈夫發生爭吵,丈夫惱羞成怒,將其打成重傷。
請問,常傾述的行為是否構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構成犯罪嗎?
【律師解答】
常傾述的行為構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其他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構成犯罪。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本案中丈夫對妻子施以暴力,將其打成重傷,已經構成了犯罪。
【快速問答】
問:家庭暴力就是虐待嗎?
答:家暴不一定的虐待,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問:虐待家庭成員的構成什么犯罪,怎么起訴?
答:構成虐待罪,屬于自訴案件,即告訴才處理,不告不理。
問:觸犯虐待罪的,會判刑幾年?
答: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