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
12月13日上午,兩名平樂籍男子來到恭城瑤族自治縣蓮花鎮(zhèn)偷狗,遭遇村民“圍剿”,一人當場斃命,一人被打傷,兩人所駕駛的摩托車也被憤怒的村民燒毀。由于臨近冬季,狗肉價格不斷上漲,偷狗賊紛紛蠢蠢欲動!每年冬季偷狗賊因為偷狗被打傷甚至打死的新聞都會發(fā)生。
狗是人類的朋友,很多家庭將狗看作自己家庭的重要成員之一,有著深厚感情的狗被偷狗賊射殺,心中的痛苦是難以言表的。偷狗賊固然可恨,但是面對無良的偷狗賊,以暴制暴并非明智之舉。動物的生命固然需要保護,人的生命難道就可以漠視。
法律后果
打死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抓住偷狗賊,我們第一時間要做的是打電話報警,讓警察處理!違反法律的行為,就交給法律來處理。村民打死偷狗賊的行為屬于嚴重的暴力犯罪,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希望大家引以為戒,處理這類事情時一定要理智,以免釀成大禍!